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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股改指导意见:持股比例企业自己做主
2005年09月04日08:48 【字号 大 中 小】【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我们已把本地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改经验总结以及下一阶段的股改总体工作安排上报给中央国资委。他们将在总结各地区经验基础上,在9月8日前后出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内容将涉及国有股控股比例、国有股流通、对价原则、国资考核等各个方面。”安徽省国资委产权处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
记者近日辗转获得的书面材料和采访结果,印证了这位工作人员的说法。
持股比例企业做主
8月23日,五部委《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出台后,国资委的股改指引成为业界关注的下一个焦点。
《指导意见》中对于国有股的持股比例的要求为“根据国家关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性调整的战略性要求,合理确定在所控股上市公司的最低持股比例。”国资委规划局有关人士透露,在国资委的指导意见书中对此将有明确说法。
该人士表示,国资委不会就某一行业的具体持股比例做出规定,而是由每个公司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提出一个大概比例,再与所辖国资管理部门商榷确定。“这个比例不能定得太离谱,最终中央国资委仍要把握住大的原则。”
股权监管将出新招
在《指导意见》中要求,须按照有利于推进股权分置改革的原则调整和完善国资管理方面的规定,使之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政策衔接配套。
在最近的一次小规模内部会议上,国资委产权局有关领导已经提到了有关制度的实施部署。首先要开展上市公司国有股核查,弄清基本数据后才可能确定监管重点;其次要建立上市公司国有股监控信息系统。“国资委准备在中央和地方国资委之间开发一个实时沟通的系统软件,以便动态了解各地国有企业控股参股和数量、股份交易量和交易价格。”这位领导透露。
另据了解,国资委还将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这些措施若得到顺利实施,国资委股权监管工作将变得十分轻松。”一位中央企业负责人说,“但在整个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结构体系还待完善以及证券市场仍存在缺陷情况下,股权管理难以真正实现市场化。”
股改策略两个调整
据悉,国资委股改策略的调整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对价方式以及股改技术环节安排。
对价方式方面,国资委部分官员认为,目前第一、第二批试点广泛采用送股等手段只是股改之初积聚人气的权益之计,在改革全面铺开后,对价过程中应该综合考虑公司基本面、市盈率水平、对流通股股东权益的保护程度、上市公司融资情况、非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成本等多方面因素。
在股改技术环节方面,国资委在最近的一次内部会议中也做了新的安排,尤其强调股改要加强各地沟通。他们认为,第一、第二批试点中存在各地国有股东协调和沟通不够的情况,这样很容易产生问题:即两个不同地区、同一行业的上市公司,各自搞出两个差异很大的对价方案,这将对对价少的公司造成很大压力。下一步,国资委要在各地报送的方案当中做更多的协调工作,以确保同行业类型的公司有大致相同的对价水平。
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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